【部分錯誤】網傳新聞影片「台灣四百人運毒被關在外國監獄,就算遣返台灣也只是輕判又能再放出來繼續販毒,因毒品在台灣已被除罪化,導致年輕人誤以為在國外跟台灣一樣是輕判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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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群平台流傳一段新聞影片,描述台灣跨國運毒的現況,並搭配傳言指稱「台灣毒品已被除罪化」,查核中心採訪刑事局、專家還原新聞脈絡,以及解釋台灣毒品防制相關刑責,查證如下: 【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/3/2版】 一、毒品防制學者、律師指出,台灣對於製造、運輸、販毒並無除罪化,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一級到第四級毒品均為本刑5年以上之罪名,而第一級毒品最重可判死刑或無期徒刑。 二、專家表示,2019年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的修法是加重「持有」毒品的刑罰標準,將原本「持有」第三級、第四級毒品從20克降為5克,就得處以刑罰,傳言稱「毒品在台灣已被除罪化」是當時就開始流傳的誤解。 三、網傳新聞報導內容採訪刑事局刑警、駐印尼聯絡官,描述台灣年輕人運毒至東南亞國家,後遭當地國家判無期徒刑、死刑的狀況。刑事局國際刑警科也指出,截至2022年底,有378人因運毒在國外服刑。 四、刑事局、毒品防制學者指出,跨國運毒者可能因被誘騙運毒至東南亞國家,或是知情卻仍鋌而走險。而若真的在運毒在東南亞國家被逮捕,通常都會依該國規定判決、服刑,幾乎很難引渡回台灣。 網傳描述台灣人跨國運毒在國外服刑為真實狀況,但其中描述「毒品在台灣已被除罪化」並非事實。因此,為「部分錯誤」訊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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